关于做好2020年蚌埠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全面领导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严格评审认定程序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蚌埠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2020《蚌埠学院学生手册》)执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对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二级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要在初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种情况进行重点标注;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依据的总人数及名次,统一按国家奖学金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确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额度分配详见附件10,各学院须等额上报。
三、及时报送评审材料
1.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只报送纸质版材料);《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6,只报送电子文档,必须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报送,检查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报送时间为
(2)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先报送纸质材料,资助中心审核、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后领回,再报送pdf格式扫描文档);《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7,只报送电子文档,必须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报送,检查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报送时间为
在评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如有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必须分别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3)国家助学金:《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8,只报送电子文档,必须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报送,检查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报送时间为
2.报送要求
(1)各学院需报送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评审报告须以正式文件报送。
(2)各学院统一使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和《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名;(2)“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3)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送相关材料。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
2.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
7.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8.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9. 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0.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额度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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