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蚌埠学院2026年“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审核员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14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和深化资助育人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螺旋式上升发展,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成才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一、基本任务、实施主体和面向对象

1.基本任务

“星光计划”项目是蚌埠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造条件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资助育人平台和环境,从思想引领、道德浸润、学业发展、素质提升、精神激励、就业创新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促使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升级。

2.实施主体和面向对象

“星光计划”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主组织申报和实施,申报项目坚持学校统筹与学院自设相结合,注重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应具有可行性、创新性、持续性和可推广性。

项目申报负责人为学院学生工作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组长、一线专职辅导员,每个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支持跨学院联合申报,近两年获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星光计划”项目选题范围与立项遴选要求

1.主题范围

项目名称自拟,项目内容必须聚焦“诚信、责任、励志、感恩、成才”的主题,搭建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会生存”的基础上“学会发展”。项目可与其他项目联合开展,重点支持围绕资助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特色性活动项目。项目选题主要包括:

1)思想引领

聚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贴合新时代大学生身心特点,融合理论学习、校史校情传承、榜样教育与社会实践,统筹线上线下搭建教育载体,开展红色研学、榜样巡讲、思政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思想引领更贴近学生实际,切实筑牢学生的理想信念根基,凸显资助育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道德浸润

紧扣诚信、感恩核心主题,开展多元活动,通过诚信还贷宣讲、感恩书信征集等形式,培育学生慈善理念与责任担当,营造友善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道德修养,将感恩之心转化为行动,主动投身公益,践行诚信立身、向善奉献的品格。

3)学业发展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需求,精准开展学业帮扶工作,开设朋辈答疑坊、重难点学科辅导课,开展学习方法、论文写作等技能培训。搭建学科竞赛、学术讲座平台,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业提升计划,建立学业跟踪反馈机制,全方位夯实学业基础,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与学科素养。

4)素质提升

围绕综合素养培育目标,开展大学生领导力训练营、创新设计大赛等活动,提升学生组织协调与创新思维能力;通过户外素质拓展、团体项目挑战赛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搭配文体美育活动、校外行业研学,丰富学生课外实践经历,帮助学生开阔视野、增长阅历,实现综合能力全面提升。

5)精神激励

重点培育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品格,开展励志故事分享会、励志之星评选等活动,让学生从榜样中汲取奋进力量。同时开展积极心理团辅、一对一心理疏导,缓解学生心理压力,搭建励志成长展示平台,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6)就业创新

贴合职场发展与专业特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职业规划、简历制作与面试技巧培训,结合专业开展技能考证、实操实训。搭建校企见习、专场招聘对接平台,培育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双创大赛辅导、创业项目孵化,打造专业特色就业创新品牌,全面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创新创业意识。

2.立项遴选重点考察内容

1)突出资助育人,主题鲜明。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需求,重点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职业适应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

2)项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具有较系统的内容设计和可行的实施载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受益覆盖面大,易于推广。项目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够形成特色长期开展或辐射推广。

3.立项数量

2026年计划立项6-8项。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立项数量。

三、申报时间

1.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5日,项目申报截止。各学院在4月5日前,将附件1《蚌埠学院“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陈奇老师处。

2.2026年4月5日—2026年4月15日,项目评审、立项。

3.2026年4月—2026年11月,项目实施阶段。

4. 2026年12月,项目验收。各学院立项项目须在2026年12月5日前,将附件2《蚌埠学院“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结项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项目管理

1.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项目实施应侧重于项目建设和实践,淡化理论研究,要立足资助育人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表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收集和整理与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

3.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发展型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所有宣传报道、书面成果应标注或体现“蚌埠学院‘星光计划’项目”字样。

4.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育人作用,积累实践成果。结项须提交规范的总结报告以及活动记录资料,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素质提升的成果或作品,提交案例集等成果。

5.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蚌埠学院“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结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建设成果等,书面文档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1) 本项目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5张;

2) 本项目专题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3) 其他视频、获奖证书或有代表性的支撑材料。

五、建设保障

1.学校为获批的“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用于项目活动举办、活动材料购置等。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配套投入。

2.学校对结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优秀、合格和延期项目。在辅导员工作室结项时,此课题认定为校级课题。

3.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评选优秀辅导员时,项目负责人可按政策予以加分。

4.优先推荐项目负责人参加全国、全省的相关培训、交流活动,开阔工作和研究视野。

学生处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