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查、所在学院研究推荐,学生处审核,拟推荐许福龙等22名同学(见附件)获得2025年“励志之星”荣誉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若对上述同学获得“励志之星”荣誉称号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地点:机电楼212,联系电话:0552-31770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9日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查、所在学院研究推荐,学生处审核,拟推荐许福龙等22名同学(见附件)获得2025年“励志之星”荣誉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若对上述同学获得“励志之星”荣誉称号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地点:机电楼212,联系电话:0552-31770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