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班)级评议、所在学院研究公示后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4年4392名同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对上述同学取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学校受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电楼212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70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班)级评议、所在学院研究公示后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4年4392名同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对上述同学取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学校受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电楼212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70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