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和深化资助育人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螺旋式上升发展,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成才型升级,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做好诚信、责任、励志、感恩、成才五大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活动。
一、基本任务、实施主体和面向对象
(一)基本任务
“星光计划”项目是蚌埠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造条件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资助育人平台和环境,从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促使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向发展型升级。
(二)实施主体和面向对象
“星光计划”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主组织申报和实施,申报项目坚持学校统筹与学院自设相结合,注重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应具有可行性、创新性、持续性和可推广性。
项目申报负责人为学院学生工作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组长、一线专职辅导员,每个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支持跨学院联合申报。主要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
二、“星光计划”项目选题范围与立项遴选要求
(一)主题范围
项目名称自拟,项目内容必须聚焦“诚信、责任、励志、感恩、成才”的主题,搭建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会生存”的基础上“学会发展”。项目可与其他项目联合开展,重点支持围绕资助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特色性活动项目。项目选题主要包括:
1.理想信念树立
开展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要贴合新时代大学生身心特点,教育内容上,把握理论学习、注重校史校情文化传承、榜样教育感染、强化社会实践等;教育形式上,统筹校内外、课内外、线上线下,搭建理想信念教育载体平台,使理想信念教育更贴近学生实际、更体现资助育人针对性和实效性。
2.职业能力锤炼
开展学生学业帮扶、技能帮扶、就业指导、职业技能提升、个人素质拓展、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加强学生职业理念、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等活动,搭建平台、提供资源,多措并举开展职业能力锤炼活动,着力打造以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为中心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全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3.积极心理培养
开展学生情感心理教育,通过学生内心活动和对客观事物需求,充实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精神世界,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广大学生树立积极乐观、自立自强的人生态度。以更加积极的自我认知和行为实践,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4.慈善爱心行动
开展服务覆盖面广泛、服务形式灵活多元、特色鲜明的感恩教育、慈善公益等爱心活动,结合我校学生资助服务站实体,宣传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营造慈爱和友善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学生提升感恩意识认知,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弘扬爱心奉献的慈善理念。
5.综合素质提升
开展大学生领导力提升、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培育,着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培养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丰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激发思维、开阔视野、增长阅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立项遴选重点考察内容
1.突出资助育人,主题鲜明。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需求,重点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职业适应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有明确的针对性。
2.项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具有较系统的内容设计和可行的实施载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受益覆盖面大,易于推广。项目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够形成特色长期开展或辐射推广。
(三)立项数量
2024年计划立项6-8项。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立项数量。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递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审;
(三)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确定2024年“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施项目。
四、申报时间
(一)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8日,项目申报。各学院在4月5日前,将附件1《蚌埠学院“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陈奇老师处。
(二)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5日,项目评审、立项。
(三)2024年4月—2024年11月,项目实施阶段。
(四)2024年12月,项目验收。各学院立项项目须在2024年12月5日前,将附件2《蚌埠学院“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结项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项目管理
(一)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项目实施应侧重于项目建设和实践,淡化理论研究,要立足资助育人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切实改变当前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水平偏低、职业发展能力不足、就业竞争力不强、就业质量不高等问题,使项目实施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表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整理收集和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
(三)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发展型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所有宣传报道、书面成果应标注或体现“蚌埠学院‘星光计划’项目”字样。
(四)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育人作用,积累实践成果。结项须提交规范的总结报告以及活动记录资料,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素质提升的成果或作品;并提交案例集等成果形式。
(五)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蚌埠学院“星光”发展型资助育人结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建设成果等,书面文档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1.本项目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5张
2.本项目专题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3.本项目可推广借鉴的实施方案
4.其他视频、获奖证书或有代表性的支撑材料
六、建设保障
(一)学校为获批的“星光计划”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用于项目活动举办,活动材料购置等,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配套投入。
(二)学校对结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优秀、合格和延期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择优评选优秀项目奖、优秀组织奖。优秀项目将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展示。
(三)在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评选优秀辅导员时,项目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优先推荐项目负责人参加全国、全省的相关培训、交流,开阔工作和研究视野。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