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发挥学生自我服务功能,现从我校学生中评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和人数
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直接推荐作为资助宣传大使。
各学院另评定1名,原则上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评出,聘期1年。
二、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3.对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的资助政策和相关活动有一定了解,热心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职责要求
1.积极参加资助培训,充分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学习国家、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向学生群体深入宣传资助政策。
2.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通过开展资助政策宣讲、送政策下乡、公益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让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资助政策。
3.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受助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受助学生完成“自助-受助-助人”的转变,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起到领导模范作用。
4.新生迎新期间,资助宣传大使组成“绿色通道”志愿服务队,协助资助管理中心做好新生迎新期间的政策宣传工作。
5.困难生认定期间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审核期间,由各学院资助宣传大使协助各学院做好资助材料汇总,审核。
四、聘任程序、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6月5前日,学生填写《蚌埠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报表》。
2.学院推荐。6月8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6月9日前将附件1《蚌埠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报表》和附件2《蚌埠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定名单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批。学生处汇总各学院评选名单,进一步审核,公示。
4.颁发聘书并作资助政策培训。举行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并开展资助政策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申报、评定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抓手,努力营造“受助、成才、感恩、回馈”的良好氛围。
2.强化统筹,加强宣传。各学院可自行聘任2-3名院级学生资助大使,协同校级“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组建资助宣传队伍,全面展示学校资助政策落实成效,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总结宣传学生资助成效,挖掘、宣传受奖助学生励志成长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