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动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22—2023学年置数校内勤工助学岗位580个,其中二级学院勤工助学岗位305个,岗位信息详见《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信息表(二级学院)》(附件1);行政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数为275个,岗位信息详见《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信息表(行政部门)》(附件2)。
二、岗位申请与聘用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用工单位需求信息,如实认真填写《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杜绝重岗。
2.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身份核实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学生,在学院审核栏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交至用工单位。
3.岗位招聘。各用工单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工作岗位要求,自行安排面试,择优聘用,优先考虑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签订协议。用工单位与录用学生签订《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4),9月15日前将《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汇总备案表》(附件5)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由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5.正式上岗。学生正式上岗前,用工单位要组织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按《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和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2.各用工单位要指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主管老师具体负责岗位的面试、录用、指导、考核等工作,做好勤工助学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3.各用工单位在每月25日至次月5日之间报送本单位《蚌埠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附件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用工单位考核结果发放勤工助学工资。对不按时提供考核表的单位,将不予发放。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