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5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职责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是学校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落实相关职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精准资助
各学院要逐一摸排,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积极给予关注关心关怀,确保到边到角,底数清楚,不漏不落一人。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采取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三、加强宣传,及时告知
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有效引导学生进行资助申请,主动联系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可提供医院诊断书等材料,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申请办理还款救助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四、关爱学生,资助育人
各学院要及时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要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刻领会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积极主动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学生安心学习、健康生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