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及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材料的真实、完整,推进学生资助管理的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应归档的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国家奖学金评审: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年级评议、系评议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年级评议、系评议材料;
国家助学金评审: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年级评议、系评议材料;
院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干、文明班级评审材料。
2、归档要求
所有归档材料均按封面、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归档材料由各学院长久保存备查。
上述材料是省民生工程考核的内容,也是以后审计时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分派专人负责、专门保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