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资助及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44

 

学助字〔201511

 

关于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资助及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的安排,我院部分2016届毕业生将于暑期后到有关单位顶岗实习,为了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需要在暑期之前完成的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认定依据《蚌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认定比例为本班人数的25%左右。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

评定依据《蚌埠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其中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排名应在参评学生中居前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评定人数不超过3%,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定人数不超过20%,分三档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的最终结果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指标,各系在评定是要做好申请评定学生的名单排序及解释工作。

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评选依据和指标见《蚌埠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四、学院助学金申请评定,评选依据《蚌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主要作为国家助学金的补充。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请在国家开发银行(https://sls.cdb.com.cn)完成网上申请工作。请关注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蚌埠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zzzx.bbc.edu.cn)以及各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的相关通知。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次申请贷款,要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对已经获得贷款,且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在新学年续放贷款的在校学生,也要及时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等材料,并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手续。

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评选依据《蚌埠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办法》,院级三好学生比例为班级学生数10%,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20%

七、留存学生的身份证、建行龙湖支行的银行卡复印件(卡号)以及学生有效联系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