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szz发布时间:2014-09-17浏览次数:56

 

 

        学助字[2014]22

 

关于做好2014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4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和标准审查

1.各系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53号)、《财政部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

2.从本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凡是在201471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凡是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从本学期起,学费减免的标准均按照新标准执行,之前学期学费减免的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3.2014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对象:

12014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22014年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32014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42014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5)补报往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复学生。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时间为1025日。

2.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

4)退役复学学生相关证明。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003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207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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