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2 浏览次数: 2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7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选派资助工作联络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系统比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名单,并确保数据在领取、分解、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的安全,防止资助信息泄露。

二、各二级学院依托系统比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名单,对全部在校生进行逐一排查复核,精确确定本学期资助对象。410日前将复核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增加的学生需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

三、因特殊原因不在确定范围之内,经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后,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四、在我省就读的外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学校进行资助对象认定后,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五、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谋划部署,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程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